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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金东、金西、金磐、双龙管委会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规划建设部,市属有关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年初部署及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65日至614

第二阶段:抽查,617日至624

二、检查程序:

听取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报;抽定检查项目;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综合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工地进行复查。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提取及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执行及验收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保障水平,特别是洞口、临边等部位安全防护到位情况及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5.垂直运输机械安装、顶升的验收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市场行为

1.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情况,工程发包及分包情况。

2.监理部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审核情况。

3.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建设单位对监理部、监理部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考核情况。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其项目部责任制书签订情况,对项目部的质量安全巡查考核记录。

5.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三)工程质量

1.工程原材料质量及半成品质量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3.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五、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我局建筑业管理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设监察支队及县(市、区)质安监站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一组:检查金华城区(包括市本级、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工程;

第二组:检查东阳市、磐安县、浦江县;

第三组:检查永康市、武义县、兰溪市。

六、检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市本级、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各抽6个工程(公建2、房产2、工业2);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各抽4个工程(公建1、房产2、工业1)。有保障房的,保障房必查。检查组人员和抽查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七、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按项目分类汇总,供市检查组抽查。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要有记录、有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按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放在项目部备查。

3.要突出重点。要突出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和砼的质量控制、要突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要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突出预防高处坠落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到位及垂直运输机械,要突出打非治违、要突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要突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要突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201364

2013-6-5 12: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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