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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金华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金市建建〔2010〕3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0-5-17 16:37:41   浏览次数:2   【字号: 】 【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切实有效地推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建发〔20101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市场行为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517日至524

第二阶段:抽查,524日至620

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设监察支队等有关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二、检查程序

听取各县(市、区)建筑业主要部门自查情况及下步工作汇报;确定检查项目,有针对性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4.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规范落实情况。

(二)市场行为

1.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及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3.违法转包和非法挂靠情况;

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和项目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工程质量

1.工程原材料质量情况,重点对砖(砌块)、钢筋进行抽样检测;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砼强度、楼板厚度;

3.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四、人员组成:

市建设局副局长姚栓柱负总责,市建筑业管理处、市质监站、市建设监察支队组成三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金华城区(包括市本级、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工程;

第二组:检查东阳市、磐安县、浦江县;

第三组:检查永康市、武义县、兰溪市;

其中,金华市本级、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各抽6个工程;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各抽4个工程。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重点性的认识,各地要先行开展自查活动,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局的检查,并以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狠抓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各企业要继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对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本单位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活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职责,负责督促整改隐患。

4.各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于524前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附件:建建发〔2010102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2010-5-17 1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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