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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切实解决市政工程建设存在的管理粗放,维护不严、开挖随意等问题,规范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现就开展我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目的

规范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落实管理责任,推进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减少市政工程施工对市容市貌和城市交通的影响,使施工现场处于严密可控之下。

二、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季文秉任组长,城建处处长赵俊、副处长刘庆德任副组长。

2、检查组成员:由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市政管理处抽调。联络员:周毅,电话82395027

三、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

1)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水泥、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检查井盖座、人行道步砖等半成品和混凝土强度等质量指标检验试验情况;

4)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2、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其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

2)市政排水沟槽、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重要危险源及施工区防护措施。对于支架、模板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对于隧道、桥梁施工等特殊支架、模板体系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等程序进行安全施工;对于工程的预留洞口、基坑临边等施工防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防护;对于高边坡和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放坡和开挖,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做好基坑支护,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变化进行动态监测;对施工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做好检测和通风;对吊装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做好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对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应调查清楚,做好地下各类管线的保护措施。

   3)施工临时用电。按照《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进行用电管理,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必须符合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应进行架空或埋地处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操作。

4)文明施工便民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化、围挡应按标准化进行设置,具体标准可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执行;工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平台及保洁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不带泥、不撒落垃圾、不污染道路、减少扬尘;围挡根部应保持清洁,防止泥浆水渗漏。

      3、工程监理:(1)检查项目监理人员资格及到位、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2)监理机构实施旁站监理控制记录。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整治工作,从20139月份开始,9月份检查市本级,10月份开始检查各县市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文明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以建设单位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认真整理有关工程的各项文件和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
     2)做好重点环节的排查整治。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市政项目支架、模板工程、高边坡、深基坑、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3)检查组要严格进行督查执法,对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对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2013917

2013-9-17 9: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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