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规划建设部、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有关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年初部署及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6月9日至6月20日
第二阶段:抽查,6月23日至6月27日
二、检查程序
抽定检查项目;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综合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工地进行复查。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提取及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执行及验收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保障水平,特别是洞口、临边等部位安全防护到位情况及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5.垂直运输机械安装、顶升的验收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情况;
9.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市场行为
1.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和办理施工许可情况,工程发包及分包情况;
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审核情况;
3.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考核制度、机制建立执行情况;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其项目部责任书签订情况,对项目部的质量安全巡查考核记录;
5.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三)工程质量
1.工程原材料质量及半成品质量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3.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四、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我局建筑业管理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及各县(市、区)质安监站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一组:检查市本级、金东区;
第二组:检查婺城区、开发区、金磐开发区;
第三组:检查兰溪市、浦江县;
第四组:检查东阳市、磐安县;
第五组:检查永康市、武义县。
五、检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市本级、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各抽6个工程;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各抽4个工程;金磐开发区抽2个工程。
项目抽定原则:按照差异化监管要求,每个园区必须抽到;外地进金企业必须抽到;房地产项目(保障房优先)必须抽到;省督查组已检查项目和省标化工地挂牌项目不列入此次检查内容。检查组人员组成和具体抽查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按项目分类汇总,供市检查组抽查。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要有记录、有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按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放在项目部备查。
3.要突出重点。要突出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和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控制,要突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要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突出预防高处坠落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到位及垂直运输机械,要突出打非治违,要突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要突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要突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要突出扬尘治理。
4.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通知单(或停工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整改督办工作,并按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上报我局。
5.各县(市、区)质监站负责提供必要的质量检查设备,如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等工程检查工具,并提供检查记录表及配合人员。
6.各检查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接待中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禁止安排其他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