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业企业:
为了加强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的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联合开展市区噪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金城机〔2010〕22号)的要求,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的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5月30日至6月27日中、高考时期,各施工单位在城市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强噪声、强光等污染的施工作业;沿各考点15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白天严禁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振动的施工作业。
二、在中、高考时期,各施工单位晚上20:00到次日6:00期间禁止施工,确因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居民区内张贴夜间施工告示,在高考(6月7日至9目)和中考(6月25至27日)期间,晚上20: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施工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为施工单位办理夜间施工批准手续。
三、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作业施工工序,避免在此期间连续作业或连续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的,也必须从严控制,采取隔离、降噪等措施。
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杜绝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现象的发生。市建设局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不告知式巡查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严肃处罚。
举报投诉电话:82064735。
二O一O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