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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同时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建立个人会员制度。凡遵纪守法、拥护协会章程,愿意遵守行业公约和个人诚信守则并同意履行相关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包括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注册者)、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浙江省监理员,经自愿申请,我会同意,可加入我会,成为我会的个人会员。

已自愿加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成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无需再加入我会。

第三条  我会负责对个人会员的管理。

第四条  个人会员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后),通过所在企业向我会提交申请;

(二)个人会员申请由我会秘书处审核,会长批准;

(三)接纳为个人会员的,我会向社会公告,同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  个人会员应当自觉遵守以下诚信守则: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开展监理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利益。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第六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免费参加浙江省监理员网络继续教育;

(二)免费参加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

(三)免费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

(四)优先参加我会组织的专业研讨和各类交流活动;

(五)优惠获得我会出版的刊物或其他资料;

(六)优先在《浙江建设监理》杂志上发表相关文章;

(七)有权参加我会开展的个人会员之间交流,有权获得我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服务;

(八)有权获得我会提供的相关法律援助;

(九)为监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有权获得我会表彰或其他荣誉称号;

(十)有权获得我会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务的权利。

第七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二)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信守诚信守则;

(三)自愿履行本人义务并缴纳会费;

(四)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维护行业形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八条  个人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为:

(一)浙江省监理员个人会员每年度100元;

(二)浙江省监理工程师个人会员每年度200元;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个人会员每年度300元;

个人会员所在的单位同时为我会单位会员,且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每年度个人会员会费可优惠按照相应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缴纳。

第九条  会费缴纳可通过现场交费、银行转账或汇款等方式。

第十条  个人会员缴费可自行办理或单位统一办理。新会员入会当年开始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应当及时缴纳会费。我会定期对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不缴或者未足额缴纳会费的个人会员,给予提示性缴费通知,连续超过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费用途

(一)开展行业发展研究,组织业务交流,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二)个人会员的业务学习课件制作、教材编写、网络平台服务;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理事会等会议;

(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工作;

(五)个人会员的司法指导及援助;

(六)组织会员交流活动;

(七)维持协会秘书处的正常工作开展;

(八)其他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  会费使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接受专项审计和检查,并定期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退会可书面提出申请,经我会秘书处审核、会长同意后予以公告退会。

第十五条  遵守诚信守则表现突出的个人会员,视情况给予下列奖励:

(一)宣传报道;

(二)通报表扬;

(三)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会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下列处理:

(一)批评教育;

(二)通报整改;

(三)记入诚信档案;

(四)撤消个人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我会给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处理:

(一)有违纪违规问题并经查实的;

(二)违反行业自律公约、诚信守则和职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造成一定后果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

浙江省监理员、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被撤消个人会员资格的,收回相关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被撤消个人会员资格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八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证书被有关部门吊销或收回的;

(二)申请退会经我会审核并已公告退会的;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四)违反我会章程被取消会员资格的。

第十九条  个人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个人会员资格的一年内不得重新入会。


附: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拥护协会章程,遵守个人会员规定,在享受个人会员权利的同时,愿意履行个人会员义务。

申请人签字: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

 

持有证书类型

□注册监理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员

证书号

 

企业名称

 

企业联系电话

 

本人手机号

 

企业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意见

 

盖章:

说明:1、本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否则无效;2、在“证书号”一栏中,尚未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可填写执业资格证书号;尚未获得“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证书的,可暂不填写。  

2017-5-5 1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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