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迅速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迅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企业组织自查,81日至825

第二阶段: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826日至915

第三阶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916日至930

二、检查方法:

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30%作业面进行抽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抽查督办(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必查),各相关业务处(科、室)及其相应机构实施对口抽查。检查采取四个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

三、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工作的认识,是确保全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的有效举措。

2.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对“一打三违”整治的重点;突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控制管理的重点,要求保障性住房必须要达到优质结构工程。

3.局系统各单位要制定两个月专项大检查活动工作计划(方案),明确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点、步骤、措施,认真排查隐患,并揪住不放,切实把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4.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五个一”:安全投入一分不能少,安全制度一条不能缺,安全培训一个不能漏,安全监管一刻不能松,安全处罚一点不能软。

5.质量管理工作要发挥好“五个作用”:发挥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发挥好监理单位的现场把关作用,发挥好质监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发挥好施工单位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建设单位的质量综合控制作用。

6.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此次专项大检查活动情况于920前报局建管处,联系人:陈旦,联系电话:82064735

 

附件:1.金安委〔20115号文

 2.建建发〔2011180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2011-8-18 10:29:26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中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服装网 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