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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监理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浙中环监字【201110                                                      签发人:张晓宏

 

 

关于实施监理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公司各位总监、项目监理部、各分公司:

为加强公司管理,促进项目监理部工作的标准化运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实施监理规划审批程序。要求各总监、各项目监理部严按公司规范程序实施审批制度。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监理规划审批表

     《监理规划内容》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除上述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外,还应有安全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节能监理方案,并结合公司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还应增加环境、职业健康、消防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各项目监理部编制完成后,用电子版本的形式上报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公司统一装订。

公司邮箱:jhsh199704@163.com

2011-10-27 1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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