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环监字【2011】11号 签发人:张晓宏 关于实施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批程序的通知 公司各位总监、项目监理部、各分公司: 为加强公司管理,促进项目监理部工作的标准化运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实施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批程序。要求各总监、各项目监理部严按公司规范程序实施审批制度。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批表》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类别及等级、结构、层次、规模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参与建设工程单位名单 3、正式开工日期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日期 二、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要求根据图纸及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合同文件,不得使用过期的技术规范标准。 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情况 3、监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理 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有关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2、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 五、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分析、评估及验收结论 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分析、评估及验收结论 工程中涉及桩基工程的质量检测结论,基槽承载力检测结论;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结论;建筑物沉降观测等记录应明确结果。 七、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八、附件 1、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部工程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见证取样复试报告的统计表 6、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表 7、砂浆强度统计评定表 8、其他有关资料 要求各项目监理部编制完成后,用电子版本的形式上报公司审查。 公司邮箱:jhsh19970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