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建城〔20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浙建城〔2011〕22号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