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金市建建〔2004〕34号),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推荐,金华市建设局组织检查、评委会评审,我公司承担监理任务的:四季新城30#、31#楼工程、金报·尊园小区二期I标、浦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金华市南市街拆迁安置公寓1-6号楼等工程拟评为“2009年下半年度金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