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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区各建筑、市政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提高工程质量。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以及配合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建筑、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市场行为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61日至612

第二阶段:抽查,613日至620

二、检查程序:

听取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报;抽定检查项目,对施工项目进行综合检查。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提取及使用情况;

2.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保障水平。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市场行为

1.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及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证书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到岗及履行职责情况。

4.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情况;

5.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三)工程质量

1.工程原材料质量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3.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五、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我局建筑业管理处、城建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设监察支队及县(市、区)质安监站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一组(房屋建筑工程):检查金华城区(包括市本级、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工程;

第二组(房屋建筑工程):检查东阳市、磐安县、浦江县;

第三组(房屋建筑工程):检查永康市、武义县、兰溪市;

第四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市。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本级、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各抽6个工程(公建2、房产2、工业2);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各抽4个工程(公建1、房产2、工业1)。有保障房的,保障房必查。具体安排各组电话通知。

六、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数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按项目分类汇总,供市检查组抽查。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要有记录、有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按三定要求执行。同时,要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放在项目部备查。

3.要突出重点。要突出工程原材料和砼质量控制、要突出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保障水平、要突出打非治违、要突出一线作业人员意识、要突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要突出资金保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2-6-5 15: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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